Antja

在这里敲字的是一只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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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all等/佛爷中心】白狗(上)

     这篇文……怎么说呢,CP主义者见CP,佛爷中心者见佛爷,[划掉]口味更重的联想一下人兽似乎也无伤大……[划掉/]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玩笑归玩笑,围观也不要紧,真的涉及违禁内容我出门200码



       “离开春不远了。”早上的时候,我听人这样说。

 

       是吗?我弹弹耳朵,伸头去舔盆里的肉粥,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。可为什么闻不到春天的气息?今年的冬天好冷好漫长,感觉已经过了很久很久。我每天无精打采,只想趴在火炉旁打瞌睡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白哥老了,没精神了。”人们啧啧有声,朝我脚下扔了个土块,看我对着那东西无动于衷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年轻的时候,对世间一切都很敏感。不要说土块,就连天空中燕子划过的一丝扰动,水面上蜻蜓点起的一圈涟漪,甚或那个人在棂窗内的一声轻叹,我都能够感觉到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妈是只军犬,五爷的亲闺女,鼻眼端正,皮毛锃亮,吼叫时鬃毛如钢针般根根倒竖,极为威风。部队带走她时候惹得老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,但连她都没有进过那个堂屋,每次提到这回事,那慈爱目光里就会现出一丝敬羡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知道这敬羡里有一小半并不是因我而生,就和所有人一样,从我身上,他们看到了我爸的影子。传说我爸是真正的大齐山野狼,一身如雪的白毛,统领着那一带最大的狼群,在山林间神出鬼没。至于他怎样遇到我妈,又如何生下了我,这都是上一辈的秘密情史,我妈从来不说,所以关于我爸,我知道的并不多,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们通过我联想他的形象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佛爷您看,小家伙怎么样?”五爷捧着我的腋窝递给那人看。堂屋里好多好多人,影影绰绰的目光看得我浑身不舒服,扭动着四肢张牙舞爪。

 

       一只手停在下巴前,我看到一双分明的眼睛,居高临下地盯着我。他从头到脚一身华丽皮毛,流水般银光闪烁,比我妈还要漂亮一百倍。好美啊,我张着嘴巴,在光华中头晕目眩。那时我并不很懂人兽之别,只是认定皮毛这样美丽的家伙一定拥有最高的地位,便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他,向他敞开我的肚皮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只手在我头上抚摸,一丝微弱的刺激气味飘进鼻端,我打了个哆嗦,猛地缩起脖子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哎?这小崽子,一路上无法无天的,怎么突然怂了?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第一次闻见血腥味,本能地觉察到危险。但那味道很快又激起了与生俱来的天性,我露出细细的獠牙,衔住眼前的手指轻咬起来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爷,您手上有伤,别让它舔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然而那个高高的人并不在意,“小家伙确实有狼性。”他说。

 

       然后我被留了下来。因为那个人认定我会是条好狗。

 

       第一个秋天,我皮毛渐丰,长得很快,但还是及不上打仗消息传来的速度。兵临城下的日子里,形形色色数不清的客人从我眼前掠过,走进佛爷的堂屋里去。他们留下的痕迹,是一团混乱的神色、气味,以及多到让我耳朵疼的话。

 

       人为什么那么爱说话?像滔滔不尽的湘江水,像掉也掉不光的槐树叶,他们的话都是说给佛爷听的,等着他拿捏,取舍,断决如流。我很想问他耳朵疼不疼,后来当我渐渐长大以后便明白了,人的耳朵并不会累,那些扰扰不绝的话,大不了一耳朵进一耳朵出。

 

       人会累的是心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咱们出去散心。”每当他戴上手套招呼我,我就知道,他其实是累了。但我高兴被带出去玩,高高的天,远远的云,跑也跑不尽的原野,可以肆意追逐鸟和蝴蝶。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我会兴奋地引颈长嚎。主人曾经骂过那些政客不知珍惜自由,要等被人戴上枷锁才会后悔。我就纳闷世上怎么有这么愚蠢的人,连自由的好也不懂。

 

       阳光落在我的鼻尖,我听到长靴踩在及膝的野草中,挲挲有声。那个人平时军装笔挺,腰带领口都勒得紧紧的,此刻全部松散开来,完全没了平时的威仪,剥了根草芯衔在口中,便躺到树下发呆。流云一片片掠过山坡,茸茸的太阳光缓缓移动,时间仿佛变慢了,影子拉得长长的,他却只是发呆,什么都不做。我跑累了,拨开草丛悄悄地靠过去,看到那张脸被军帽盖着,只露出一个削瘦的下颌,不知想些什么。

 

       可能在想什么人,就像我妈想我爸那种,或者我想我妈那种。谁知道呢?大家都说佛爷心思如海,难以揣度。可这寂寂旷野,太容易想起一些过去的光景了。人也是会孤独的动物,他们将孤独藏得很深,并不是消灭了它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蜷起尾巴,窝在他腿旁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第二个年头才开春,我的体形就已经巨硕得像匹小马,连五爷也抱不动了。他来的时候我总是兴高采烈,那么多人里,只有他记得给我带鹿肉干吃。李三爷偶尔会跟五爷打招呼,还会盯着我啃肉干,我觉得他在看我的獠牙,目光专注,还有一丝丝欣赏,然而我不懂犬牙有什么值得欣赏的,也许是他老了,牙口不好,羡慕我撕咬肉干的力气。除此之外,人心隔肚皮,我想不出其他理由。

 

       算命的八爷也是常客,他怕狗,不敢让我靠近他,但我并不反感,因为他总能逗得主人哈哈大笑,那清朗朗的笑声穿过檐下,被明亮的日光晃照着,长久回荡在天井之中。

 

       二月红与霍家小姨同时出现在回廊上的时候,人们就会说,好一对俊男靓女,水仙似火莲如雪,流光溢彩,晃得人睁不开眼。我的眼睛天生分不出颜色,春天草绿,秋天麦黄,在我眼里只有黑白两色,世界上的事物无一例外。所以那流光溢彩我完全感受不到,我只知道,后来水仙和莲花没有在一起,那惊艳的颜色最终还是归于黑白。

 

       这世界并不圆满,我很小就懂得这个道理,好像今天吃了鹿肉,明天就绝不会再有一样。人们会因为某个共同的目标暂时聚在一起,但很快他们便会各自散去。五爷说,若不是迎战在即,佛爷府上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原本其实连朋友也算不上的。聚如浮沫散如云,聚不相将散不分。八爷比五爷乐观,听到这句拗口的诗,连连摇头,说什么散而不分,分中有聚,人随其命,各自相安云云,就是不明白五爷为什么突然有这种聚散无常的感慨。

 

       八爷说,就算有朝一日你狗五去了别处了,你这小家伙不还是陪在佛爷身边吗?他可是颗福星啊,你担心什么?他壮着胆子用脚尖逗弄我的鼻子,我趁机将鼻涕蹭在他长衫上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时我以为人虽然性格相貌不同,心是相似的,这世界的恶意我远未曾尝过,也同样不知五爷担心的是什么。

 

       直到五岁那年,我两次救了佛爷的命。似乎一夜之间,我的爪牙变得锋利无匹,眼睛有如烛照,一副煞神模样。从此我便开始睡在他床脚下。
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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