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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峰霆】【项允超/何瀚】荒城(一)

赶在今天发了。思来想去一个BE的故事最好不要做人家的生贺了吧,但还是祝你生日快乐, @南颜北镜 



荒城(一)


       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,从未想过自己将要在尚未老去的年纪,就开始用回忆的口吻讲故事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从头忆起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?在浑茫的记忆河床上摄取碎片,一点点拼就对方的灵魂,然后走到这个形象面前,无视岁序流逝造成的瑕疵,盯着他的脸庞——鼻子,眼睛,嘴唇,那些你手指曾流连的地方,久久沉默,直至他从模糊的视野中一点点瓦解,消散,再度回到碎片的河流中去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偶尔回想起关于何瀚的事。闭上眼,那里就只有他学生时代的模样,穿过树荫,微眯起眼,从帽檐底下望着我。那感觉不太愉快,甚至有点痛苦。许多个适合回忆往事的夜晚,我都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念头一闪而过,任由它们滑出脑袋,跌入夜色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固执地隐藏自我深处的意愿,缓慢制造着与过去的裂罅。直到有人带那孩子来见我。

 

       早晨海上的阳光很好,让人一下子就看清那小小脸庞上的鲜明眉眼。他有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眼睛——形状,颜色,甚至从眼角看人时的情致——一双动人的眼睛。但它们又是全然陌生的,对着我的时候,里面一片空白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叫什么名字?”

 

       所有人都知道,何瀚没结过婚。我这样问,只是关心孩子姓什么。男孩跪在椅子上,攥着笔认真划了半天。我看着一个歪歪斜斜的“何”字成形,微微闭了闭眼,感到窗外光线的强烈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本来随我姓,是何慕坚持改的。他说孩子是他哥的,理应是何家人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“何家人……”我轻轻抚摸那孩子。细细软软的头发,发旋的位置熟悉至极,“他妈妈也是这样想的吗?”

 

       对方沉默,我也没有再说话。孩子对突至的寂静浑然不觉,笔尖涩涩作响,吐出一团团匪夷所思的线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*    *    * *    *

 

       爬山回来,夜深人静。本该是一次完美的郊游,但车在半路抛锚了,我与何瀚几番折腾,到了市区已经很晚,无奈望着最后一辆去学校的班车渐渐驶远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们沿着街道漫步。雨后地面湿漉漉的,映出绰绰灯影。石砖路微微向下倾斜,走起来很轻松,如同一只手在背后推。越向前走越有种奇特的预感,好像会到什么特殊的地方去。

 

       结果我们停在了第一次见面的餐厅门口。

 

       餐厅早已打烊,何瀚望着黢黑的落地窗。那里只有我和他的身影,并肩站着,两只手看起来随时要牵上去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但何瀚移走了自己的手,指尖贴上潮湿的玻璃,画了个毫无意义的圈,“那次你以为我是来打工的,想给小费来着,我记得呢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“……我以为你不知道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“换做你被一个人连续盯上半小时,也会起疑心。”那个圈画成了一只眼睛的形状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无语哂笑。

 

       认识何瀚那天,是个颇有些无聊波澜的日子。和人约好出去吃饭,却在餐厅门口被一通没头没脑的电话放了鸽子。江对岸的晚钟已响,一个尴尬的时间,再抓别人过来又不太合适。我挂了手机,独自站在门口,望着路上行人往来。

 

       犹豫一分钟后还是走了进去,那时绝不曾想到,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无数次庆幸这一分钟的决定。

 

       落座时钢琴前还是空的,脱下外套之后何瀚已经坐在琴凳上,像坐了很久一样。我对古典音乐不太通,说不上他弹的什么曲目,吸引我的是那张脸上的神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很奇怪的人,不像一大部分演奏者那样深情流露,不时闭眼,肢体随节奏震颤摇摆;也不像另外一种,面露笑容,自娱自乐,犹如与琴键嬉戏;更不像极少数学院派的姿态,下巴微抬,严肃又警惕,随时能从一大堆合奏里听出四分之一的错拍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何瀚与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旁若无人。垂着眼睛,说不上是睁着还是闭了,除手指外身体几乎不动,但有种形容不出的自在。仿佛这里是顾客寥落的餐馆也好,是坐了两千人的演奏厅也好,他只要摸到琴键,就是这副样子,它们是从小到大熟识的朋友——一种不温不火,平静悠长的相处模式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惊异于这场景带来的联想。再平凡不过的瞬间,所有人几乎都曾遇到过。偏偏那一天却具备了意料之外的神秘意味。

 

       后来何瀚提醒我,这是一见钟情。我半信半疑,原来一见钟情的时候自己丝毫没有一见钟情的意识,那之后好久也没有再想起这个一见钟情的对象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?”何瀚离开餐厅门口,走到路灯阴影下,昏暗中他的笑意隐约不明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嗯……大概是第二次见吧,不过不仅是喜欢,”我朝他转过脸,捕捉到故意躲避的目光,“我烦恼的是,该怎么跟老爸说,他儿子决定要出柜了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何瀚招呼来一记拳头,我躲开了,但没躲开随之而来的眼刀,感觉中刀的地方轻轻发痒。

 

       餐厅老板是意大利人,典型的南欧男人,浪漫而不拘一格。是他误导了我,让我以为何瀚是来打工的,很难讲他是不是故意的。结账时看到学生卡上的校徽,他才说我和刚刚盯了很久的那个男生同校,我竟然有点脸红。

 

       走出餐厅,我手里拿着何瀚落下的笔记本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*    * *    *    *  

 

       见过谢姿奇与孩子的当晚,我做梦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么久的日子里,那么多次睡梦中,我第一次回到这座房子。从市区开车出来,穿过绵延阴沉的旷野,到了这里,空气就变了,受海的浸染,变得透亮干净。我曾以为自己会在这儿生活几年,当初买下这栋房子,是考虑到何瀚的心情。最后那段时间里,他也许更喜欢清静的生活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但是这考虑多余了。何瀚只来过一次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走过草地,推开屋门。靠窗的桌子上面,有吃了一半的煎蛋卷,刀叉上沾满碎渣;玻璃水杯半满,有人刚倒过水,晃动的水纹映在皮面本子上;两本书摊开放着,一本即将见底,一本刚刚翻开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转身上楼,卧室的床上被子还没叠,那个人早上试了几件不同款式的衬衫,有两件被随意扔在被子上,也不管会不会起皱。卫生间的发胶刚刚用过,盖子敞着,梳子上有古龙水的味道,还绕了几根黑发。

 

       海上的光线照进墙角时,我回到餐桌旁。房子很敞亮,光照之下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到教人吃惊。而我也立刻明白了,我是在做梦。所以这房子空无一人。因为这时候何瀚本应正坐在我对面,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,刀叉发出轻微的摩擦声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何瀚!”在房子中喊他的名字,连回声都没有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并不失望,这已经够了,毕竟许久以来连这房子的轮廓都没梦到过。心理医生说我是个很顽固的矛盾制造者,心里两股相反的力量势均力敌,反倒表现出外在的平和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他不分析我也能感觉到,一个我不想回忆何瀚,一个我疯狂地想他。

 

       于是在这个清梦里,我索性真正平静下来,拉开椅子坐到餐桌旁,一点点环顾整个房间,如同旧地重游——这是清醒时我绝对做不到的事。
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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